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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旁有個好友在工作上不是很開心,在同一家公司已經待了10年了,卻什麼事也使不上力,總覺得自己從來就不被當成自己人...

所以想換工作的念頭十分強烈,每天在公司都覺得是一種艱熬!

然而,想到身上背的房貸,小孩的教養費,及吃好穿好用好的花費...這一口氣又忍了下來...

但滿肚子的苦水呢? 強烈的不甘心呢?

唉...該怎麼說呢?!

首先,在同一家公司待超過5年,我就會對這個人和公司感到佩服!

再者,想在公司裡成為"自己人"更讓我覺得敬佩!

可是再想想, 每件事其實都有許多面, 所謂的不甘心, 不過是自擾的理由與藉口.

 

換一份工作, 雖然可能收入少一點; 但日子可能可以快樂一點;

不換工作, 雖然日子難熬一點, 但收入至少有時可以允許揮霍一點;

公司不當我們是自己人, 也樂得輕鬆地少做一點;

小孩要教,要養, 雖然煩了一點; 但當他/她賴在身上撒嬌,和開心大笑的時候, 那不是責任, 而是種選擇!

 

如果我們凡事都當成是一種責任, 那我們可能永遠都沒辦法開心起來;

如果我們凡事都當是一種選擇, 我們應該能更釋懷一些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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